公告日期:2023-04-07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73286 证券简称:鲁铭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鲁铭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关于给予山东鲁铭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3】13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4 月 4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4 月 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东鲁铭新型材料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傅修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娄元青 其他(时任董事会秘书) 时任董事会秘书
徐国栋 其他(股东) 股东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一、股份代持披露违规。
二、重大事件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07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股份代持披露违规
2020 年 6 月 2 日至 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傅修文为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原始股,与股东徐国栋协商,前期以 4.88 元/股的交 易均价将 2,856,000 股转让至股东徐国栋代持,后由徐国栋通过二级市场转让至
其他投资者。截止 2020 年 9 月 16 日,上述股份交易完毕,交易均价 9 元/股。
2、重大事件披露违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傅修文利用其控股地位,违反公司用印 流程,未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即以挂牌公司鲁铭新材的名义,向 2020 年减持
过程中二级市场新增的 65 名投资者出具《回购承诺函》,承诺如鲁铭新材 2020 年
至 2021 年业绩未达约定,或如鲁铭新材不能在 2021 年年报披露后三个月内启动
IPO 辅导,公司将应投资者要求回购其股份。
《回购承诺函》就公司业绩、IPO 辅导工作、股份回购等事项作出安排,属于
对挂牌公司经营计划、股权结构及股票价格等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鲁铭新 材未及时就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鲁铭新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规则》(2020 年 1 月 1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
成股份代持、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傅修文委托他人代持股票,未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未能勤勉尽责,对股份代持、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 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 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会秘书娄元青知悉上述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 责,对股份代持、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的规定。
股东徐国栋参与股份代持,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
公告编号:2023-007
则》)第三条,《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