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4
东营市智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提案和通知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17
第五章 董事会......21
第一节 董事 ......21
第二节 董事会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1
第七章 监事会......33
第一节 监事 ......33
第二节 监事会 ......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6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8
第九章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38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40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4
第十三章 附则......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东营市智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
他有关规定,由东营市智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设立时的发起人为王征山、李栋、訾云东、齐更杰4名自然人,在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0889264486。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东营市智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黄河路38号10幢。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4万元。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事项,
应当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根据本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起诉
讼。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为己任,为股东创造最大
利益为目标,坚持自主创新、艰苦创业的企业精神,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新能源、光伏系统、光伏设备、
节能设备的综合应用、设计、技术咨询、安装及运行维护;新能源应用产品的研发、设计及销售;新能源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机电工程施工;充电桩的装配与销售;汽车罩的装配与销售;电力工程;汽车及配件、汽车装饰用品、汽车养护用品的销售;车辆信息咨询;机械电气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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