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4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3268 证券简称:升达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西安升达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付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付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
公告编号:2024-017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名李付生继续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该董事候选人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李付生先生不属于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永胜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名周永胜继续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该董事候选人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周永胜先生不属于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伟松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
公告编号:2024-017
提名李伟松继续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该董事候选人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李伟松先生不属于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超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名李超继续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该董事候选人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李超女士不属于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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