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3249 证券简称:吉麻良丝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购买、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为了提升制造加工质量水平和生产效率,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子公司绍兴圣苗针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江苏日新印染机械有限公司等 38 家供应商,购买纺织印染设备,交易金额为851.46 万元。向余姚中淳高科桩业有限公司购买预应力混凝土桩和向浙江正大管桩有限公司公司嘉善分公司购买空心方桩,交易金额为 1180.92 万元。公司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排污权使用费和氮氧化物指标款 1236.55 万元。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一批使用效率极低或运转维护费用过高的固定资产出售给浙江紫竹梅印染有限公司处理。此次出售固定资产原值 3188.32 万元,累计折
公告编号:2024-014
旧 630.74 万元,出售收入 2229.49 万元。上述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公司按市场价格成交。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 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820,333,725.42 元,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5,567,003.41 元。
1、公司 2023 年度购买纺织印染设备金额为 8,514,634.34 元,
公司购买预应力混凝土桩和空心方桩用于建设厂房的金额为
11,809,236.88 元。两者合计金额为 20,323,880.22 元,未达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的 50%,也未达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0%。
公司支付排污权使用费和氮氧化物指标款为日常经营支出,无需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原值为 31,883,238.20 元,账面价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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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75,818.45 元,交易金额为 22,294,922.40 元。根据相关规
定,出售的资产取账面价值计算,未达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
产的 50%,也未达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的 50%。
综上,本次购买、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购买、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出售资产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资产处置有利于合理规划公司生产经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有利于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控制生产成本;对公司具有积极影响。本次购买、出售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
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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