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73249 证券简称:吉麻良丝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
明》的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我公司委托,对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中
审亚太审字(2024)000569 号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2.2 持续经营”所述,吉麻良丝连续发生亏损,2022 年度发生净亏损
8,794,214.72 元,2023 年发生净亏损 11,295,902.67 元,累计发生
亏损 7,088,224.29 元,且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 55,678,254.10 元,资产负债率为 91.63%,一年内需要偿付的有息负债约 222,197,462.06 元。针对这些情况,公司已采取如附注 2.2 所述的改善措施。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吉麻良丝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告编号:2024-010
二、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有关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说明,并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
响。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无异议。
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督促董事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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