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8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73248 证券简称:中浩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北中浩华财税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河北中浩华财税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原定为北京市中伦文德(石家庄)律师事务所。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www.neeq.com.cn)
披露的《河北中浩华财税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由于合作关系调整,经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更换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事务所为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
二、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无需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此次变更对股东大会召开的影响
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变更不会对股东大会的见证工作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河北中浩华财税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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