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8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73233 证券简称:睿高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经事后审核发现原公告披露存在错误,公司现进行如下更正:
一、 更正前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具体情况,与会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议了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根据 2024 年 4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通过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93,253,035.98 元,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1,450,000 股,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
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公 告》(公告编号为:2024-006)
二、 更正后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8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具体情况,与会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议了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根据 2024 年 4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通过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
利润为 92,545,589.4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1,228,241.97 元,公司目前
总股本为 51,450,000 股,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
方案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公 告》(公告编号为:2024-006)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内容更正以外,其他内容不变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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