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7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73233 证券简称:睿高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4 年 2 月 6 日;
原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股票简称:睿高股份,股票代码:873233)。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通证券”)变更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原主办券商财通证券自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为公司规范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积极配合财通证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财通证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公告编号:2024-002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
及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与财通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
导协议书》,并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与东吴证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
议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出具了《关
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公司主办券商变更为东吴证券,由东吴证券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均建立在三方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造成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
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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