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8
公告编号:2023-059
证券代码:873233 证券简称:睿高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10 日以电话、书面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翟忠杰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59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友好的沟通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财通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双方拟就前述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异议
公告编号:2023-059
函生效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一切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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