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高股份:对外投资公告
睿高股份资讯
2023-06-27 15: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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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27


证券代码:873233 证券简称:睿高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及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扩展公司水性聚氨酯在纺织涂层(生态合成革)、水性工业涂料、粘合剂、个人护理等精细化工领域提供风格化功能化的创新解决方案,配合睿高股份水性功能涂层整体解决方案中的各类水性特种树脂,提高水性丙烯酸乳液性能,发挥水性聚氨酯和水性丙烯酸的互补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新的解决方案,完善公司产品的生态链,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合作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货币出资,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2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6%。合资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事项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
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所称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包括:

(一)以认缴、实缴等方式与他人新设参股企业,或对已设立的企业增资或者减资;

(二)受托经营、租赁其他企业资产或将经营性资产委托他人经营、租赁;
(三)接受附义务的资产赠与或者对外捐赠资产;

(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资产交易实质上构成购买、出售资产的,且达到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和程序。

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为:174,092,092.52

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335,050,157.74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 230 万元,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 50%,且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30%。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6 月 25 日,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公司设立子公司的事项涉及工商注册登记,尚需浙江省湖州市相关行政
部门审核,批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州科睿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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