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高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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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1 17: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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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73233 证券简称:睿高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考虑到当前经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的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形式和分配条件,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该权益分派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25

三、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的考量,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确保公司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实际需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业务独立性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为了满足公司基础建设和生产运营的需要,提高公司申请贷款的效率,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本数)的贷款授信额度,并提请授权董事长办理贷款相关事宜,有助于确保公司平稳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多种融资方式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远东租赁以售后回租的形式融资不超过人民币 1,850 万元(含本数),公司与远东租赁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定价公允,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25

七、关于《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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