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3
证券代码:873233 证券简称:睿高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仅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山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 14: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233 睿高股份 2023 年 4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凉山路 188 号,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年产 15 万吨功能水性树脂及军用伪装涂层材料项目》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考虑,为拓宽公司产品类型及产业链,以通过规模效应实现降本增资效果,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在公司新拍卖取得的位于南浔区菱湖镇工业园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上开展年产 15 万吨功能水性树脂及军用伪装涂层材料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公司就建设项目投资事宜于 2021年12月27日在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首次申请备案、取得登记赋码后,
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办理变更备案。
本建设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51,000 万元(土建工程 23,000 万元,设备购置费为
22,000 万元,安装工程 3,00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500 万元,预备费 500
万元),建设期利息 1,5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7,500 万元,投资金额以项目建
设实际投入金额为准。本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预计不超过正式开工后的 25 个月,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本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后,将给公司产品类型的拓展和产业链的延伸带来重要意义,为公司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和发展前景,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审议《关于确认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决议有效期》
公司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上市发行相关事项,有效期一年,并于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发行方案部分事项进行了调整。
截至目前,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尚未结束,为确保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顺利推进,拟确认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方案决议的有效期,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外,其他历次已经审议通过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不变。
(三)审议《关于公司股东大会确认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延长》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一年。现授权期限已届满,为了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拟确认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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