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3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73233 证券简称:睿高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3 月 17 日以电话、书面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翟忠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产 15 万吨功能水性树脂及军用伪装涂层材料项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09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考虑,为拓宽公司产品类型及产业链,以通过规模效应实现降本增资效果,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在公司新拍卖取得的位于南浔区菱湖镇工业园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上开展年产 15 万吨功能水性树脂及军用伪装涂层材料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公司就建设项目投资事宜于 2021 年12 月 27 日在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首次申请备案、取得登记赋码后,
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办理变更备案。
本建设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51,000 万元(土建工程 23,000 万元,设备购置费为
22,000 万元,安装工程 3,00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500 万元,预备费 500
万元),建设期利息 1,5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7,500 万元,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金额为准。本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预计不超过正式开工后的 25 个月,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本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后,将给公司产品类型的拓展和产业链的延伸带来重要意义,为公司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和发展前景,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丁茂国、申屠宝卿、袁丽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上市发行相关事项,有效期一年,并于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发行方案
公告编号:2023-009
部分事项进行了调整。
截至目前,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尚未结束,为确保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顺利推进,拟确认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方案决议的有效期,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外,其他历次已经审议通过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丁茂国、申屠宝卿、袁丽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大会确认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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