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73191 证券简称:龙之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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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3 日 上午 10:00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4 月 13 日以书面形
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禹孟初
6. 会议列席人员(如有):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在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各位董事审议董事长禹孟初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各位董事审议总经理禹孟初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各位董事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各位董事审议财务负责人邓立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各位董事审议财务负责人邓立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 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发展需要,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提请了各位董事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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