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之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龙之源资讯
2019-02-19 16:21:4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2-19

深圳市龙之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关于深圳市龙之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

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龙之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要求,深圳市龙之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主办券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反馈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本回复中的简称与申报材料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的修改,以楷体加粗标明。现将具体回复说明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持股平台龙鼎兴。请主办券商、律师补充核查以下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核查程序、核查手段、核查结论:(1)持股平台的合法性,有无代持情形,是否存在争议纠纷和潜在的争议纠纷;(2)持股平台出资形成、演变及最终清算过程,每一次变更程序的合法合规性;(3)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明晰、股份发行转让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4)持股平台是否与公司存在对赌协议、股权回购或其他投资安排,若存在,请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情形。

主办券商和律师回复:

(一)持股平台的合法性,有无代持情形,是否存在争议纠纷和潜在的争议纠纷

根据龙鼎兴现持有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工商档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龙鼎兴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深圳市龙鼎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体类型 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年9月8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KMGC7R

公司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鹤洲工业区庄边第二工业区A、B栋B栋
5楼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市场营销
经营范围 策划咨询;财务咨询。(以上均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
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龙鼎兴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合伙人类别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禹孟初 普通合伙人 135,000 27.00
2 李伟华 有限合伙人 140,000 28.00
3 杨林 普通合伙人 30,000 6.00
4 禹旺兴 普通合伙人 30,000 6.00
5 李艳君 普通合伙人 30,000 6.00
6 李蓉 普通合伙人 25,000 5.00
7 谭月红 普通合伙人 25,000 5.00
8 周婷 普通合伙人 15,000 3.00
9 李治国 普通合伙人 15,000 3.00
10 刘雨 普通合伙人 10,000 2.00
11 黄自贵 普通合伙人 10,000 2.00
12 张青英 普通合伙人 10,000 2.00
13 陆秋霜 普通合伙人 10,000 2.00
14 李东 普通合伙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