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18
公告编号:2020-050
证券代码:873178 证券简称:郎琴传媒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郎琴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7 月 22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7 月 21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广州郎琴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路磊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陈慧敏 、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韦清文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素有业务往来,2018 年 1 月 20 日,双方签订《【24 小时】IP 运
营策略服务合同》,被告委托原告提供包括 IP 向下咨询、策略指导、三方协调、
公告编号:2020-050
资源整合等内容在内的二十四小时 IP 运营策略服务。项目费用总金额为 100 万元。合同同时约定了支付期限、违约金计算条款,争议处理条款等。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依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完全履行合同约定义务。随后,被告提出由于资金链紧张,且需要通过年度审计,希望原告配合先与被告解除原《二十四小时 IP 运营策略服务合同》,合同未支付的合同款项将在未来合作的项目中一并支付。考虑到与被告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原告同意配合被告提出方案,随后,双方在 2020 年 7 月 8 日签订《二十四小时
IP 运营策略服务合同》100 万服务费备忘录,确认上述事实。
但由于被告签订《备忘录》后,并未执行备忘录约定,导致原告无法收取二十四小时 IP 运营策略服务项目的合同款,损害原告合法权益。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广告服务费本金 100 万元以及相关违约金(以 100 万元为计算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全部欠款本金及违约金之日止,每日按 0.05%计算)。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57300 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作为申请人,依法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作为原告,将依法积极处理并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案件中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告编号:2020-050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粤 0113 民初 11967 号
广州郎琴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