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航物联:主办券商风险提示性公告
沪航物联资讯
2019-12-11 15: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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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2-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沪航物联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浙江沪航物联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浙江沪航物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航物联”或“公司”)预测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内海运价格依然处于高位,为扩大公司的运力规模和市场
占有率,公司决定以现金方式购买一艘船舶。根据 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出具
的《浙江沪航物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的情况说明》,所购船舶资产的交易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额的 50%,且已取得了该船舶资产的所有权证书,完成相关船舶资产购买事项,但尚未履行相关程序。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2019 年 11 月 20 日,沪航物联发布《浙江沪航物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暂停转让的公告》,并经申请其股票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起暂停转让。
2019 年 12 月 4 日,沪航物联发布《浙江沪航物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进展报告》。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之日,挂牌公司尚未对本次资产重组事项聘请财务顾问。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购买船舶系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依托地理优势和服务优势,拓展市场业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沪航物联作为挂牌公司由于尚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或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程序违规的风险。公司将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履行相关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完善公司治理。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沪航物联的持续督导义务,已经多次提醒公司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等业务规则履行相关程序,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未来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沪航物联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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