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航物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函
沪航物联资讯
2019-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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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11


20184371

浙江沪航物联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浙江沪航物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报告(》沪航发[2018]第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则,经审查,现同意你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

你公司申请挂牌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按规定中国证监
会豁免核准你公司股票公开转让,你公司挂牌后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挂牌手续,并在取得本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辖区证监局报备,按要求参加辖区证监局组织的“监管第一课”培训。

全国股转公司
2019年1月7日
抄送:中国证监会,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证监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及其北京分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送:公司领导。

综合事务部(总经理办公室),财务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挂牌审
查部,公司监管部,市场监察部,交易运行部,信息统计部,存档。
全国股转公司综合事务部 2019年1月7日印发
打字:吴文彬 校对:赵杨 共印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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