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09
公告编号:2022-014
证券代码:873156 证券简称:和平宇清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北京和平宇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北京和平宇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9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9 月 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和平宇清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刘志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
兼总经理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2-014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能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且截至 6 月 30
日仍未及时履行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志鹏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给予公司
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刘志鹏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对公司经营方面暂无重大影响,后续若出现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上述纪律处分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无重大影响,后续若出现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加强责任意识,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公告编号:2022-014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北京和平宇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 处分决定书[2022]388 号)
北京和平宇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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