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云和县绿林幼教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核查报
告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及相关要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对云和县绿林幼教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林幼教”或“公司”)2022 年度的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内容如下:
一、绿林幼教内部制度建设、机构设置、董监高任职履职、决策程序运行、治理约束机制相关情况
1、内部制度建设
绿林幼教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建立完善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
2、机构设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共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0 人,会计专业独
立董事 0 人。公司监事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3
人,其中 3 人担任董事。
2022 年度绿林幼教不存在如下情形:(1)公司出现过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2)公司出现过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3)公司出现过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4)公司出现过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2022 年度绿林幼教存在如下情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为:公司董事共 5 人,有3 人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董凌宇兼任总经理,董事叶锦红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林克明兼任财务负责人。
3、董监高任职履职
(1)绿林幼教董监高履职情况
事项 是或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情形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 否
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 否
公司未聘请董事会秘书 否
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不限于近亲属) 否
董事长和总经理具有亲属关系 否
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具有亲属关系 否
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是
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否
财务负责人不符合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 否
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要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与挂牌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订立除劳务/聘任合同以外的合同或进 否
行交易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否
董事连续十二个月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 否
之一
公司董事共 5 人,有 3 人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董凌宇兼任总经理,董事
叶锦红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林克明兼任财务负责人。
(2)独立董事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