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5
关于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遨森股份”或“辅导对象”或“公司”或“发行人”)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与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继续对遨森股份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对照《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对遨森股份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及财务核算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梳理,对有关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跟踪调查。辅导人员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遨森股份的实际情况,采取专项辅导、中介机构协调会、访谈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辅导工作。
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持续关注遨森股份
的资产、人员、财务、业务、机构独立性,协助其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实现其有效运作;会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续关注遨森股份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讨论:辅导工作小组就发现的问题会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计划,持续督促公司落实整改措施。
本期辅导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参与辅导各方均能够按照要求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遨森股份接受辅导的人员积极参与、配合辅导工作,保证了本期辅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中金公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较上期末无变动,由赵欢、刘洋、杨磊杰、李屹、南堰、张文召、陈莹、冯进军、陈迟组成,其中由赵欢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其他中介机构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中金公司为遨森股份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主要包括遨森股份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序号 姓名 职务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宁波遨森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5%以
1 严光耀 上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宁波柏偲瑞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
序号 姓名 职务
2 王春华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
3 陈宏平 董事、副总经理
4 陈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5 蔡胜成 监事会主席
6 倪珍珍 持股 5%以上的股东,监事
7 毛彩霞 职工代表监事
8 戴望徽 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自 2022年1月12日开始至本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签署日结束。
本辅导期内,中金公司辅导工作小组向公司发送尽职调查清单并收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相关资料,对遨森股份的问题进行摸底,对于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分析,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为遨森股份提供了及时、有效、合规、专业的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中金公司对遨森股份的辅导工作均按计划开展执行。中金公司按照辅导计划按步骤、有针对性地实施了各项辅导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辅导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遨森股份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进一步完善,取得了预期效果。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督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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