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1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第一期)
辅导机构
二零二一年七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
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宁波辖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监管工作指引(2019 年 11 月修订)》、《关于要求披露辅导工作有
关信息的通知》(甬证监发[2014]18 号)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辅导机构”)与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遨森股份”或“辅导对象”或“公司”)于 2021 年 3月 31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
取得了贵局于 2021 年 4 月 12日出具的《关于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辅导登
记日的确认函》(甬证监函[2021]45 号)。
根据《辅导协议》的规定,中金公司自辅导备案之日(2021 年 4月 6 日)起
成立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组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遨森股份开展辅导工作。目前,中金公司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
极实施辅导工作,现将截至本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签署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的辅导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本辅导期间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辅导期间辅导经过描述
本辅导期自 2021 年 4 月 6日开始,辅导人员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遨森股份的
实际情况,采取专项辅导、中介机构协调会、访谈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工作小组组织相关接受辅导人员参与了上市辅导专项培训,辅导内容主要包
括 A股股票发行制度及欺诈发行相关法规及案例整理、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相关法规及审核注意事项、拟上市公司辅导及股票发行上市流程及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等。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继续对遨森股份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对照《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对遨森股份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及
财务核算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梳理,对有关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跟踪调
查。
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持续关注遨森股份的资产、人员、财
务、业务、机构独立性,协助其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实现其有效运作;会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续关注遨森股份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讨论:辅导工作小组就发现
的问题会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
计划,持续督促公司落实整改措施。
本期辅导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参与辅导各方均能够按照要求履行各自应尽
的义务。遨森股份接受辅导的人员积极参与、配合辅导工作,保证了本期辅导工
作的顺利进行。
(二)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中金公司辅导工作小组由赵欢、刘洋、杨磊杰、林可、南堰、张文召、蒋熠、陈莹八人组成,其中,由赵欢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
作的情形。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其他中介机构
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中金公司为遨森股份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
作。
(三)接受辅导人员
辅导期间,接受辅导的人员主要包括遨森股份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股权变化情况
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遨森
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宁波明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宁波明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明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发行新增股份 919.87 万股,发行股份的每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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