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一期)
遨森电商资讯
2021-07-14 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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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7-1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第一期)



辅导机构



二零二一年七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

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宁波辖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监管工作指引(2019 年 11 月修订)》、《关于要求披露辅导工作有

关信息的通知》(甬证监发[2014]18 号)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辅导机构”)与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遨森股份”或“辅导对象”或“公司”)于 2021 年 3月 31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

取得了贵局于 2021 年 4 月 12日出具的《关于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辅导登



记日的确认函》(甬证监函[2021]45 号)。



根据《辅导协议》的规定,中金公司自辅导备案之日(2021 年 4月 6 日)起



成立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组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遨森股份开展辅导工作。目前,中金公司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

极实施辅导工作,现将截至本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签署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的辅导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本辅导期间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辅导期间辅导经过描述



本辅导期自 2021 年 4 月 6日开始,辅导人员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遨森股份的

实际情况,采取专项辅导、中介机构协调会、访谈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工作小组组织相关接受辅导人员参与了上市辅导专项培训,辅导内容主要包

括 A股股票发行制度及欺诈发行相关法规及案例整理、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相关法规及审核注意事项、拟上市公司辅导及股票发行上市流程及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等。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继续对遨森股份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对照《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对遨森股份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及



财务核算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梳理,对有关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跟踪调

查。



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持续关注遨森股份的资产、人员、财

务、业务、机构独立性,协助其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实现其有效运作;会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续关注遨森股份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讨论:辅导工作小组就发现

的问题会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

计划,持续督促公司落实整改措施。



本期辅导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参与辅导各方均能够按照要求履行各自应尽

的义务。遨森股份接受辅导的人员积极参与、配合辅导工作,保证了本期辅导工

作的顺利进行。



(二)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中金公司辅导工作小组由赵欢、刘洋、杨磊杰、林可、南堰、张文召、蒋熠、陈莹八人组成,其中,由赵欢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

作的情形。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其他中介机构

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中金公司为遨森股份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

作。



(三)接受辅导人员



辅导期间,接受辅导的人员主要包括遨森股份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股权变化情况



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遨森

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宁波明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宁波明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明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发行新增股份 919.87 万股,发行股份的每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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