遨森电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遨森电商资讯
2021-02-09 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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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2-09


证券代码:873076 证券简称:遨森电商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遨森电商”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本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本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和《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第四条 参与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下同)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 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标准,有创新精神和执行力;在本岗位业绩突出;经股东大会认定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以下人员:

1.公司管理层(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或业务骨干;

3.除上述人员外,经申请,获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员工。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参加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秘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6.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情形。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

本计划全部实施后,参与对象通过持有为实施本计划而设立的自行管理的合伙制企业(以下简称“持股平台”或“合伙企业”,目前正在设立中,其具体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下同)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超过
949.87 万股,每股价格 10.00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 9,498.70 万
元。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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