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9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河南未来和谐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河南未来和谐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作为贵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7月31日为贵公司出具了《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未来和谐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2018年8月1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关于河南未来和谐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反馈意见》的要求,本着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与贵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相关事宜进行进一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系对本所已为贵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中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
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的声明事项亦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释义
下列词语,除另有所指外,具有如下意义:
公司、未来物业 指 河南未来和谐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和谐有限 指 郑州未来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未来房产 指 郑州未来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郑州未来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融晖众达 指 深圳市前海融晖众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
公司股东
八达威物业 指 河南省八达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八达威集团 指 河南省八达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未来实业 指 深圳前海未来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龙泉实业 指 河南龙泉实业有限公司
龙泉地产 指 郑州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众信置业 指 河南众信置业有限公司
豫中建工集团 指 河南豫中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河南豫中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郑州华之尚 指 郑州华之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现行适用的《河南未来和谐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审计报告》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7月10日出具的瑞华审字
[2018]48110079号《审计报告》
河南永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出具的豫
《评估报告》 指 永华评报字(2018)第008号《郑州未来和谐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拟实施股份制改制涉及的该公司净资产价值资
产评估报告》
《公开转让说明书》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河南未来和谐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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