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2
江苏金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 0 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 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 股 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4
第五章 董事会......18
第一节 董事......18
第二节 董事会......20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5
第七章 监事会......27
第一节 监事......27
第二节 监事会......2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9
第二节 内部审计......3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2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32
第一节 通知......32
第二节 公 告......3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4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6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36
第十三章 附则......3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江苏金梓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金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机场南路 60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77.143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科技创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合作
共赢”的经营理念,打造集科研、生产、设计、咨询、维护为一体的综合型环保企业,为客户提供环境治理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生物产品、环保产品的研究及开发;环保技术
服务及咨询服务;净水生态基、智能化集成式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设备及配件的生产及销售;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污水处理设备维护运营服务;固体废
弃物的处理;废气治理(不含危险废弃物);土壤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计咨询、施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