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9
山西证券
关于江苏金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摘牌整理期结束暨股票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山西证券作为江苏金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其他(关于公司股票摘牌整理期结束暨股票终止挂 否
牌)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江苏金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梓环境”)因未能
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山西证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收到全国
股转公司发送的《关于终止江苏金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股转系统发[2021]1174 号),全国股转公司对金梓环境股票作出终止挂牌的
决定。山西证券已将上述违规处理文书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送达至江苏金梓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 定,若金梓环境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 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 交复核申请。因金梓环境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复牌并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整理期为 10 个交易日,摘牌整理
期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结束,公司将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终止挂牌。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终止挂牌。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 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 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 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 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
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
申请核准。
三、 山西证券提示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金梓环境股票
挂牌,公司将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终止挂牌。
山西证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与金梓环境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目前无主办券商对金梓环境进行持续督导。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规定:“主 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 作的,原主办券商应当在挂牌公司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期间继续协助挂牌公司 进行信息披露、办理日常业务等,并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对挂牌公司有关事 项开展核查。
挂牌公司应当对原主办券商的核查工作予以配合。”
金梓环境将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山西证券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 风险事项的进展,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指定的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95573 021-38529700
山西证券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山西证券
2021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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