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9
公告编号:2021-048
证券代码:873023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与公司的董事以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充分了解了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摘牌的背景和原因,我们认为:2021 年 7 月 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符合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发展战略,不存在
公告编号:2021-048
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议案的内容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基于终止挂牌事宜,针对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制定的保护措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等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可以有效保护异议股东合法权益。
公告编号:2021-048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戈德韦、杨为乔、房坤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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