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04
证券代码:873016 证券简称:林森生物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山东林森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山东林森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由淄博林森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山东林森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皇城玫瑰谷玫瑰大道南首路东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不断创新服务,不断为
消费者提供超越预期的产品及服务。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护肤类化妆品生产、销
售;化妆品及原料、机电设备、制冷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日用百货、办公用品、计算机及配件、包装材料、电动工具、食品、饮品销售;植物产品加工技术咨询、服务、转让;货物进出口服务;智能物联网设备开发、组装、销售;生物制剂研发、植物提取物(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生物油脂、植物化学品、功能蛋白肽、氨基酸研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
方式。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机构”)集中存管。股东名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登记机构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为于景堂、吕丽红、赵勇忠、淄博美因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各发起人以 2016 年 9 月 22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天职业字[2016]15357 号《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 13,695,771.94 元为折股依据。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为: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出资方式
1 于景堂 495.00 49.50 净资产折股
2 吕丽红 340.00 34.00 净资产折股
3 赵勇忠 5.00 0.50 净资产折股
淄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