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8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73004 证券简称:安和精密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四川安和精密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情况概述
苏州安敏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敏硕”)系四川安和精密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安敏硕 70%股份,
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2022 年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04)。安敏硕主要从事热管及散热模组生产,由于
业务布局的整体安排,于 2022 年 7 月起逐渐减少并停止生产。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安敏硕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148,161.85 元,负债总额为 4,157,393.23元,净资产为-3,009,231.38 元,在公司合并报表体系中占比较小。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在执行昆山仁匠五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匠五金”)与安敏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仁匠五金以安敏硕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为由(执行标的 49,138.00 元及利息),请求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安敏硕移送破产审查。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出具(2023)苏 0583 破申 177 号
《民事裁定书》,受理仁匠五金对安敏硕的破产清算申请;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出
具(2023)苏 0583 破 183 号《决定书》,指定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担任苏州安敏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孙家标。
二、进展情况
1、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受
理安敏硕破产清算的事宜,并于当日通过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联系破产管理人取得《民事裁定书》《决定书》《接管通知书》《通知书》《公告》。根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3
债权人应在 2023 年 8 月 7 日前向安敏硕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
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此外,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定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下午召开,开会方式等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三、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1、安敏硕主要从事热管及散热模组生产,与公司目前主要产品超小型微特电机(马达)存在差异,并非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的产品,且安敏硕在公司合并报表体系中占比较小,预计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对公司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将依法配合昆山市人民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安敏硕破产清算事项将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安敏硕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23)苏 0583 破申 177 号《民事裁定书》;
2、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23)苏 0583 破 183 号《决定书》;
3、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23)苏 0583 破 182 号《接管通知书》;
4、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23)苏 0583 破 182 号之一《通知书》;
5、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23)苏 0583 破 182 号之二《通知书》;
6、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23)苏 0583 破 182 号《公告》。
四川安和精密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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