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网信科技资讯
2021-04-20 19:43:1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4-20


证券代码:873002 证券简称:网信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苏州网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002 网信科技 2021 年 5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良翰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肖依克、袁瑜洁律师。
(七)会议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长安路 1188 号邦宁电子信息产业园 A1-7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向监事会作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2)。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结合公司自身情况,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可以续聘。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原董事刘辉、卢存美、王志军、王美芳、赵叔兵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核查,上述人员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情形,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四十七条不得担任董监高的情形。
(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十)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

款,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