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8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72991 证券简称:油田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油田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南油田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南油田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油田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制订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鼓励优秀中青年员工在公司平台上干事创业,实现接棒发展,通过建立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员工的带头作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并与长期陪伴公司成长的员工共享企业发展红利,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员工个人利益有效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告编号:2024-027
的制订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确定的参与对象具备《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员工持股的情形。参与对象均符合相关规定的参与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规定的参与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河南油田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宝生、宋建波
2024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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