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3
证券代码:872967 证券简称:蓉中电气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长远、安全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行业分析师、研究员及基金经理等;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等;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
资者,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
信息披露规定的前提下,公司保障全体投资者享有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
益。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宗旨是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
司的实际情况,通过有效沟通增强公司价值。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包括: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遵循公平原则
面向公司的所有投资者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
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
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投资者,
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
过度宣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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