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平自动:公司章程
中平自动资讯
2022-05-11 17: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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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11

河南中平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 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第五章 党建工作 ...... 22
第六章 董事会 ...... 23

第一节 董事...... 23

第二节 董事会...... 26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第八章 监事会 ...... 34

第一节 监事...... 34

第二节 监事会...... 35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7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 3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8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1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 ...... 41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3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 45
第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 46
第十五章 附则 ...... 46

河南中平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中平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河南中平自动化有限公司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规定,由平煤神马集团装备有限公司、北京广大泰祥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华洋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志军、河南恒远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等五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制订本章程。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
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公司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河南中平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神马大道东段火炬园 27 号楼 6 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00 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
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决议。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长期存续。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公司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公司设置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具体制度内容由股东大会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科技,追求卓越,用自动化技术创造人类美
好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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