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5
公告编号:2020-028
证券代码:872938 证券简称:广商保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广商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银保监会汕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汕银保监罚决字(2019) 1 号)
收到日期:2020 年 1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2 月 31 日
作出主体:其他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广东广商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信息 披露负责人李锡坚。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0-028
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报告和虚挂个人代理人出单。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一是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报告。二是虚挂个人代理人出单。(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条规定,对 广商保险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报告的行为责令广商保险改正上 述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广商保险警告并处罚款 3 万元,对李锡坚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l 万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一条第 (一)项规定,对广商保险虚挂个人代理人出单的行为责令广商保 险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广商保险警告并处罚款 25 万元, 对李锡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
对广商保险罚款金额合计 28 万元;对李锡坚罚款金额合计 6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经营正常进行,本次行政处罚事项未对公司的经营
公告编号:2020-028
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按时缴纳罚款,将认真吸取教训,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 规定及要求。
(二)整改情况
1.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缴纳罚款。
2. 关于设立机构未备案的整改:针对公司在汕头市安嘉顺机动
车检测站设立广东广商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嘉顺
营业部事宜,公司已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向中国银保监会
汕头监管分局进行备案。我司将严格按照《保险专业代理机
构监管规定(2015 版)》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完善分支机构
设立、变更、注销相关备案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
发生。
公告编号:2020-028
3. 关于虚挂个人代理人出单的整改:公司已责令业务部门作出
检讨并整改,并按照《广东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合规内控管理
指引》和《广东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业务管理指引》,建立健
全从执业人员从入司到离司的全流程执业登记管理制度,建
立健全执业登记人员的佣金制度和考核制度,完善代理制从
业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银保监会汕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汕银保监罚决字 (2019) 1 号)
特此公告。
广东广商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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