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1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72894 证券简称:博大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博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任命张颖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任命张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自 2024 年 1 月 31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任命张颖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张颖,女,汉族,1988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012 年 6 月至 2018 年 8 月就职于华夏银行无锡分行计划
财务部,2021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江苏博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19-88500760
邮箱:accounting.m@jsbd.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横林镇新横崔路 8 号
公告编号:2024-004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江苏博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博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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