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1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72882 证券简称:瀛海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宁夏瀛海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宁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瀛海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对魏立佳、赵彩霞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6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2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宁夏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宁夏瀛海华新材料科技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魏立佳 董监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赵彩霞 董监高 公司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及时审议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公告编号:2024-026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对挂牌公司子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公司未及时审议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2、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立佳、董秘赵彩霞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3、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和第(四)项的规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对董事长、总经理魏立佳及董秘赵彩霞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6
公司拟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并将按照相关及时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瀛海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宁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8 号)
2、《宁夏证监局关于对魏立佳、赵彩霞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宁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9 号)
宁夏瀛海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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