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金税股份资讯
2022-08-05 14:04:4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8-05

金税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关于金税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金税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税股份”)于2022年 7 月 14 日收到贵司《关于金税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要求,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主办券商”)及时组织挂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补充披露和认真核查,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 含义

黑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回复正文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反馈意见回复财务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一、 公司特殊问题......3

1、关于公司业务资质......3

2、关于对赌协议......10

3、关于业务收入......38

4、关于应收账款等......41

5、关于毛利率......58

6、关于存货......70

7、关于采购......73

8、其他会计问题......88

9、关于委托第三方为公司缴纳社保及公积金......103

10、关于其他事项......109
二、 中介机构执业质量......113
三、 申请文件的相关问题......114

1、中介机构事项......114

2、信息披露事项......115

3、反馈回复事项......116

4、其他重要事项......116

一、 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公司业务资质。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显示,公司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业务相关证书。

请公司:(1)按照《涉密资质单位拟公开上市或者在新三板挂牌处理意见》《关于印发<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补充规定>》逐项披露规范措施,并说明国家保密局、广东省国家保密局审查意见进展情况。(2)公司具有建筑企业资质、劳务派遣资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从事建筑以及劳务派遣等其他经营业务。(3)对持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应当履行的要求进行重大事项提示。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分析上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具有业务所必须的资质、是否符合涉密资质单位在新三板挂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按照《涉密资质单位拟公开上市或者在新三板挂牌处理意见》《关于印发<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补充规定>》逐项披露规范措施,并说明国家保密局、广东省国家保密局审查意见进展情况。

1)逐项披露规范措施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公司业务”之“三、与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之“(三)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之“其他情况披露”中补充披露如下:

“根据国家保密局于 2015 年 11 月《关于印发<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
补充规定>的通知》(国保发〔2015〕13号)及国家保密局于 2017年 3月颁布的《关于印发<涉密资质单位拟公开上市或者在新三板挂牌处理意见>的通知》,公司申请在股转公司挂牌转让的同时若要保持持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需按照“新三板挂牌企业申请(保持)集成资质的审查原则”中的六项要求采取规范措施,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措施,具体如下:

序号 要求 对应规范措施

1 第四条第 1 款规 针对前述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爱民、刘剑英及股东

定:企业参与挂 秦湘军、兴动态承诺:金税股份(不包括其子公司)于全国股


序号 要求 对应规范措施

牌交易的股份比 份转让系统挂牌并持有国家保密局和/或广东省国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