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01
公告编号:2022-017
证券代码:872866 证券简称:环港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河北环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河北证监局关于对河北环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潘少平、郑以善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3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7 月 3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7 月 2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北环港新材料股份有 挂牌公司 -
限公司
潘少平 董监高 董事长
郑以善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2-017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目前,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潘少平,时任董事会秘书郑以善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潘少平、郑以善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纪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2-017
《河北证监局关于对河北环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潘少平、郑以善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3 号
河北环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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