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0
中泰证券关于河北环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泰证券作为河北环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15 日,河北环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港股份”、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原定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但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股东未能参加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此该次股东大会未能召开,未审议任何议案,也未形成任何决议,董事会拟重新召集股东大会。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具体召开时间暂未确定。
主办券商询问公司后发现,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1
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无法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无法
确定能否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环港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中泰证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多次督促其按期披露年度报告,并将不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函发送给公司及董监高,对于不按期披露年度
报告的风险进行充分提示,同时督促公司及时披露无法按期披露年报的提示性公告,主办券商将继续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以善
联系电话:0315-6440926
主办券商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丛杉
联系电话:010-50868852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若环港股份未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股转公司将于
2022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对其股票进行停牌。若公司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
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环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中泰证券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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