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科技:海通证券关于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金鑫科技资讯
2020-08-27 16: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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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

告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鑫科技”)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鑫科技 2019 年年度报告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披露,经延期,

原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金鑫科技因资金困难,无力

支付审计费用。经咨询公司年报审计师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财务资料提供不完整,不能达到实施现场审计的基本要求,审计师已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单方面提出解除 2020 年 4 月 18 日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金鑫

科技无法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金鑫科技因未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停牌。2020



年 7 月 13 日,审计师再次进驻金鑫科技现场开展审计工作,截至 2020 年 8 月

25 日,财务资料仍未完整提供给审计师,审计工作目前处于终止状态。公司预

计无法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含该日)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半年度

报告。



2、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由于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被股

转系统实施强制停牌。若公司未能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含)披露 2019 年年

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



3、公司未就消除终止挂牌的风险制定相关措施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拟定消除终止挂牌的风险的相关措施。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主办券商亦未收到公司提交的与 2019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的披露文件,公司预计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年半年度报告。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时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同时,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积极与股东沟通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含该日)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亦

无法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多次督促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并明确告知公司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后果,要求挂牌公司严格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及公司治理规范性,继续督促公司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预计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半年度报

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向投资者提示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在此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金鑫科技咨询联系人:马姣姣 联系方式:17393962993



海通证券咨询联系人:高宇安 联系方式:gya11187@htsec.com



五、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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