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6
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关于对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
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监管部:
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金
鑫科技”)于2019年6月21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甘肃金鑫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9】第
131号)。接到问询函后,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
问题进行了分析梳理及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逐一回复如下:
1、关于偿还能力
你公司2018年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3,214.36万元,2018年、2017
年流动比率分别为0.38、0.52。公司借款主要以土地房产作为抵押,
被抵押、质押资产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20.97%。
你公司201 8年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为:2017年6月30日,你公司与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陇南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行陇南分行)签订了二笔借
款合同,借款到期日分别为201 8年7月16日、7月1 7日,截至201 8年
底,公司尚有714.36万元的借款本金未予偿还。
你公司午报披露,201 7年6月30日,你公司分别与建行陇南分行
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 7034号、201 7035号的《借款合同》,两次贷
款金额均为人民币400万元,借款到期日分别为2018年7月16日、7月
1 7日。同时你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7034-1号的抵押合同,将位
于武都区两水镇前村吉石坝的编号为武国用(2016)武都区第
01 07001 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面积为13,799.00平方米,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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