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万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万淇股份资讯
2023-01-13 14: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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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1-1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万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江苏万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淇股份”、“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苏万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书》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由赵雨、陈超、张步云、吕中维、孙恺、王轶群共6 人组成,赵雨、陈超为保荐代表人,赵雨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辅导工作小组成员较提交辅导备案申请时发生了变化,具体为:前期参与本项目辅导工作的于运博由于工作调整,不再参与本项目的辅导工作,本期根据辅导工作需要,新增王轶群参与本项目辅导工作。除上述变化外,辅导工作小组其他成员未发生变动。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为长江保荐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必要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材

料,并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获得受理。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本辅导期内,长江保荐辅导工作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深度访谈、专题研讨、知识培训、案例分析等形式。



长江保荐与万淇股份之间保持畅通的交流,目前已商定整个辅导期间的工作计划,并在企业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提供建议。此外,各中介机构之间保持紧密合作,定期就各自调查情况进行详细沟通,讨论和分析万淇股份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给予相应的整改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后续辅导工作的重点内容,帮助公司进行规范运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长江保荐根据中国证监会《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本次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组织接受辅导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则,督促被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2、及时传递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动态的信息,并督促被辅导人员对于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公司规范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进行自学,以使被辅导人员及时了解资本市场新变化和国内监管要求;



3、督促辅导对象保持独立运营,保证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规范运作,关联交易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公司建立符合企业制度要求的治理结构;



4、健全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督促其遵守有关法

规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5、督促公司规范完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



6、召开中介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辅导对象尚需规范的主要问题,督促辅导对象从各方面规范运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人律师与申报会计师,其相关人员配合长江保荐共同组织实施本次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长江保荐在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如下:



1、公司已基本建立主要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辅导工作小组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积极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及内控制度;



2、公司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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