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7
证券代码:872841 证券简称:百强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西百强水牛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7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西百强水牛奶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0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西百强水牛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监事会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监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西百强水牛奶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监事行为及监事会的召
集、召开、议事、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监 事
第四条 监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监事:
(一)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
限未届满;
(三) 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监
事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 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期间,按选任监事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推算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监事的,该选举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 不以任何形式侵犯公司利益;
(三)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
产;
(四)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
商业机会;
(五)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牟取利益;
(六) 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七) 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知悉的公司的机密信
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司法机关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等
信息:
1. 法律法规有规定;
2. 司法机关或政府主管机关强制性要求;
3. 公众利益有要求;
4. 该监事自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八) 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监督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法
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将监督权转授他人行使。
(九)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代表担任的监
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监事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股东代表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一)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
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二)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