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29
公告编号:2021-032
证券代码:872818 证券简称:恒泰新科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余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11 月 19 日进行了公告更正),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3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公告编号:2021-032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预计 0.5 天。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安徽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1、会议主持人向本次会议摘要解读《定向发行说明书 》,公司本次拟定向发行
股票不超过 600 万股(含 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并提请审议。议案内容: 详见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全国股转系统日信息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2.
2、会议主持人邀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3、审议结果:出席本次大会的全体股东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大会以 4938万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4、参会股东均为关联方。根据《安徽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第七十七条“公司全体股东均与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全体股东不予回避,股东大会照常进行,但所审议的事项应经全部股东所持表决权表决通过。”所有参会股东不予回避。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1、会议主持人余华代表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简要解读《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并提请大会审议。
2、会议主持人邀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3、审议结果:出席本次大会的全体股东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大会以 4938万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4、参会股东均为关联方。根据《安徽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第七十七条“公司全体股东均与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全体股东不予回避,股东大会照常进行,但所审议的事项应经全部股东所持表决权表决通过。”所有参会股东不予回避。
(三)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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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拟就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事宜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管理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
2、会议主持人邀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3、审议结果:出席本次大会的全体股东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大会以 4938万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四)审议《关于拟修订<安徽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议案1、议案内容:根据《安徽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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