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7
证券代码:872806 证券简称:核力欣健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杭州核力欣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核力欣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文杰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李耀湘、汪建峰、赵金叶、刘法千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杭州核力欣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杭州核力欣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施股票定向发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汪建峰、赵金叶为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3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本次定向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制定和实施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
2、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申报的事宜,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定向发行的申报材料;
4、办理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涉及的相关工作,签署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5、决定签署、补充、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定向发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等法律文件;
6、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7、如出现不可抗力或证券监管部门对定向发行股票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
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情况对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定向发行事宜;
8、在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等事宜;
9、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的实际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0、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该授权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汪建峰、赵金叶为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及增资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股票的认购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及增资协议》,认购协议对认购方的认购资格、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出资形式及其他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汪建峰、赵金叶为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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