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2804 证券简称:健瑞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健瑞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 场投票或通讯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10 时。
其他投票方式具体时间与现场会议同步。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804 健瑞宝 2024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1019号5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董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 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监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 进行总结。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 2023 年度的生产
经营、规范治理及财务等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情况,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2023 年度的主要经营
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七)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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