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72804 证券简称:健瑞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健瑞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江苏健瑞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状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关于公司 2023 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3-017
三、关于《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对公司提交的上述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江苏健瑞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芳强、戴景勇、余强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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