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72804 证券简称:健瑞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健瑞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解释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
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解释
15 号对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2)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
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 施行。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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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允许企业自发布年
度提前执行。执行解释 16 号对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变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 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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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采用追溯调整,对 2022 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无
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健瑞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健瑞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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