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09
证券代码:872765 证券简称:奥狮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奥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规定召集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25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765 奥狮科技 2022 年 8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 2 号楼环球都会广场 503 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更换主办券商的议案》
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拟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二)审议《关于<上海奥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因公司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根据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上海奥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
宜。
(四)审议《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提供担保》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六)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本条规定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四)项规定的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表决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 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现修正为: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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