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9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72759 证券简称:玮硕恒基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昆山玮硕恒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金融产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境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等理财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银行金融产品等业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银行金融产品的额度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 1800 万美元或其他等价币种(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上述银行金融产品业务相关协议文件及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银行金融产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开展上述银行金融业务,不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4-033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金融产品业务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等理财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银行金融产品等业务。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告编号:2024-033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无。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应对汇率波动风险以及提高资金使用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并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需求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公司资金开展银行金融业务。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公司投资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财务人员对汇率、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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